2013年马鞍山市含山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22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评定合格后,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与其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上岗后实行末位淘汰,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制订实施。
(七)、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考评工资的办法执行。
1、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
2、岗位考评工资含岗责、绩效等;
3、聘用人员将由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发服装。
5、聘用人员的管理及相关待遇全部由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负责。
(八)、教育训练
对新招聘的人员,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建设监察执法业务和日常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
联系电话:4959169 4959703
联系人:彭黎萍
含山县城乡建设控违拆违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