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湘潭市农业局时间:2013-07-19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湘潭市农业局申请,市人社局同意,最低可放宽至2:1的比例。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当年招聘计划。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1:2比例开考。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市农业局政务网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50%和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市农业局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市农业局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湘潭市农业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湘潭市农业局组织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市农业局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市农业局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取消当年招聘计划。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222584
附件:
1.湘潭市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计划和专业岗位及要求
湘潭市人社局
湘潭市农业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