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科技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18
(二)考察
考察由科技馆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科技馆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招聘人员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32242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121688
附件:
1.天津科技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天津科技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