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07-18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由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具体时间另定。(见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操作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技能操作考核:达到合格分数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操作能力(含试讲)。设置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里调试能力等。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我校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招聘咨询电话:0731-23232486;联系人:胡老师

举报电话:0731-23238980

附件: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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