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18
(二)计分方式
计分方式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委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与监督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51-3046192
省监察厅驻省经信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351-3046172
省经信委人事处:0351-3046154
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0351-733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