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7-18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30% ,试讲占70% )。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教。设置综合合格分数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

应聘其它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试教与面试占50%)。试教与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实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试讲占35%、实际操作占15%)。试讲与实际操作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操作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25%、实操占25%)。面试与实操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面试人员。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www.hnslsdxy.com)上发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所有考试环节成绩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协作、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水利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83008、84080965、84083157

附件: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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