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人员160名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18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
考生于8月9日凭二代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迎泽区教育局2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理论知识和学科知识。公共理论知识含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知识含本学科初中、高中基础知识及教材教法等。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以学科知识为主。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于一周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前再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空讲+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测试考生从事会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综合应变能力。
面试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答辩。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核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情况,将在区政府大厅、区教育局大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所空岗位进行聘用,并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招聘方案的制定、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351-8285652。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