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三明市沙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7-17
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式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关于确定沙县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沙人综〔2013〕2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定于2013年8月24日举行的统一笔试,笔试、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6名,其中:
1.沙县森林资源管理站1名;
2.沙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名;
3.沙县竹业发展中心1名;
4.沙县环境监察大队1名;
5.沙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2名;
6.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名;
7.沙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2名;
8.沙县园林管理处2名;
9.沙县公证处1名;
10.沙县中医院1名;
11.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1名;
12.沙县夏茂镇水利工作站1名;
13. 沙县夏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名;
14. 沙县高砂镇水利工作站1名;
15. 沙县青州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16. 沙县南阳乡农业服务中心2名;
17. 沙县郑湖乡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1名;
18. 沙县郑湖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名;
19. 沙县湖源乡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1名;
20. 沙县湖源乡农业服务中心1名;
21. 沙县政协委员联络中心1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3年沙县森林资源管理站等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沙县公务员局干部股(县政府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