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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省兖州市人民医院招聘176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兖州市人民医院网时间:2013-07-17

(四)面试:面试时间为8月13日—14日。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以及个人综合素质及反应能力等,其中专业知识分值占60%,综合能力知识分值占30%,基础素质(包括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印象等)占面试成绩分值的10%。

(五)成绩汇总:三项考试均现场公布成绩(其他类毕业生笔试除外),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20%、面试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取人员。

(六)录用

1、录用的原则:(1)医技对口专业优先录用。(2)临床医疗专业本科生,经本人申请、医院同意,可酌情降低标准调剂为医技专业;(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兖州籍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的人员。(4)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院党委、院委会研究确定,在兖州市人民医院网站(www. yzsrmyy.net)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录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4)参与“法轮功”等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5)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分的;(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7)在其它医疗单位因犯责任事故、差错,或受过纪律处分被辞退的;(8)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9)考试考核有作弊行为的。

五、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为市人民医院自行聘任的合同用工,招聘人员不占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所需一切待遇经费由医院承担,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2、被聘人员中研究生实行半年的试用期,其他被聘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两年的培训期。

3、试用期期间执行医院规定的试用期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成绩不及格者予以缓聘一年直至解聘。

4、进入培训期人员,执行培训期岗位工资。培训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可享受科室绩效工资。培训期结束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院予以解聘;培训期满后考试考核不过关者予以缓聘一年直至解聘。

5、试用、培训期过后,所招人员均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竞争上岗。凡竞得岗位的,医院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结束后,医院根据其聘任期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再次竞争上岗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竞得岗位,且在上一聘期内表现较好的,予以续聘;对未竞得岗位或违反聘约的,医院按规定解除其聘任合同。

6、试用期和培训期过后,所聘人员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和政治待遇。

7、正式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培训期均计算为工龄。

六、监督与处理

医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对被招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对以权谋私、作弊、纵容作弊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医院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3412259 联系电话: 3400711

七、本《招聘简章》中的有关规定由兖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

附件2:2013年度兖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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