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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黑龙江考试公务员网时间:2013-07-17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总成绩。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有关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当天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技巧占30%、教学活动组织占70%。应聘者抽签确定并准备相关内容,评委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核

考核将通过对本人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sunwu.gov.cn/)的‘部门动态’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组长:袁强县政府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艳梅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皮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广云县政府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杨波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立权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具体工作。

十、本方案由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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