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2013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时间:2013-07-15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市直27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3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管理人员14名、专业技术人员53名、工勤人员1名),招聘岗位分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两项;B类岗位考试为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三项;C类岗位考试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项。
1301、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拟招聘管理人员3名;
1302、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3名;
1303、市航务管理处拟招聘管理人员2名;
1304、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05、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06、市环境监测站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
1307、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08、市环境信息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09、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10、市社会福利厂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11、市救助管理站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1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拟招聘管理人员1名;
1313、市木材检查站拟招聘工勤人员1名;
1314、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15、市供销信息服务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2名;
1316、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17、市地震局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1318、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19、中共安顺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20、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21、市妇幼保健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1322、市中心血站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
1323、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24、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1325、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拟招聘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26、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拟招聘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1327、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安顺市分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安顺市2013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4、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2008年1月1日以后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