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聊城东昌府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系统招聘376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11

6、相关政策:

(1)回避政策:参照上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办法以及《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东昌发[2011]1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详见报考须知)

(2)加分政策:参照鲁人发[2008]29号文件规定,经组织选派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村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城区教育、卫生和区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镇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城区4个街道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东昌政发[2009]111号文件的规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三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本科生加15分,专科生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上述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3年8月1日—8月3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经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原则上每一职位的报名考试人数应达到录用计划的3倍方可招考录取。达不到1:3报名考试人数的职位必须在其他同职位被录取人员最低分数线以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1、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卷,总分100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分;

2、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50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分,教材教法20分;

3、报考卫生系统医务人员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卫生基础知识100分;

4、笔试时间: 2013年7月 31日9:00—11:00;

5、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6 日—8月 7日在报名网站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的不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2013年 8月7日至 8月9日到聊城实验中学,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加带父母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教师职位的加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于2013年 8月15日至 8月17日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交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面试人员,视为其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所报职位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和卫生医务人员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聘请外地考官担任评委。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基本素质等,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评委。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报考人员的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每个职位录取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对同一录取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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