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公告
来源:四川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07-11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城管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进行公示,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及社会的监督。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上岗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区城管局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一)基本待遇:每人每月1200元,出勤等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
(二)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九、其他说明
被招聘人员须服从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本办法由泸州市纳溪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泸州市纳溪区城管局 泸州市纳溪区考试中心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