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福建三明市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7-10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进入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由县公务员局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对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公务员局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拟聘人选在明溪公务员局网(www.mxrs.org)考试公示栏公示无异后,由县公务员局报县里研究,研究同意后,由县公务员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的人员须在明溪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五年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申请调离我县的,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调动的通知》(明人[2013]148号)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计划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经县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岗位信息表“其它条件”栏中注明“专门职位”的,指专门面向2013年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上述对象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非专门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岗位信息表“其它条件”栏中未注明“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是指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四)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五)紧缺急需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明溪公务员局网(www.mxrs.org)考试公示栏公布的《关于确定2013年明溪县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明人[2013]40号)。

(六)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上明溪公务员局网(www.mxrs.org)考试公示栏查阅。

(七)笔试、面试成绩以及与本次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明溪公务员局网(www.mxrs.org)考试公示栏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本网站了解有关信息。

八、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配合县公务员局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明溪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8—2869782,联系人:小温

附件:

1.《2013年明溪县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明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明溪县公务员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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