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云南招聘网时间:2013-07-1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曲靖市民宗委2013年计划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在编制和职位限额内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选调机关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

2013年,曲靖市民宗委计划面向全市公开考试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曲靖市范围内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省垂直管理系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 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现任科级以下职务(不含科级职务),在机关工作满 1年及以上(2012年7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限苗族、壮族、布依族、瑶族。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定于2013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由报考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民宗委办公室(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西楼二楼)提交报考申请。联系电话:0874—3100002、3122954。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曲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机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证明;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个人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出示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5.民族成分证明。

6.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小一寸)3张。

7.《2013年曲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岗位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及曲靖市民宗委公开栏公告。

(三)发放《准考证》

笔试前1天,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报名现场领取(非考生本人概不予领取)。

(四)注意事项

1.开考比例

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数应达到3∶1的比例,如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学历性质认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均属于国民教育学历。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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