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招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专业测试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0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 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7日(上午8:20至11:20,下午14:15至16:4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东南角)。

乘车路线:48路、801路转乘651路、653路到红枫路站下或乘坐158路到红科交口站下沿红枫路西走约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551-6584682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交纳专业测试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2日至4日进行。具体安排为:综合大队、测绘总队、超硬所和物探队于8月2日在华东冶金地勘局超硬所(马鞍山市)进行。八一一队、八一二队、八一五队和地勘院于8月4日在华东冶金地勘局(合肥市)进行,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均为百分制计算)确定,其中省统一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考试最终成绩将适时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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