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公开招聘炎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炎陵政府信息网时间:2013-07-08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及与职位要求有关的资格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专业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相关经历证明。
2013年各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3年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本人学籍证明;
属国外学历学位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特殊紧缺职位经按规定报批后可适当减少开考比例开考。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名费用:100元/人。
三、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3)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中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4)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的面试成绩按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
(5)面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由面试和专业测试各占50%合成)占50%计算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加试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50%。
单科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附件:《2013年炎陵县县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