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官公告
来源:凉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5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3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8月8日至8月9日电话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法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法律思维水平和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本公告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508
监督电话:0834-3866565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