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05

(三)体检与考察

对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区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供给。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

五、监督监察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颍东区政府网、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ydrsj.yd.gov.cn/)、颍东先锋网向社会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浏览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2316845

区卫生局:2317617

区计生委:232081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316619

附件一:颍东区2013年招聘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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