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招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05
(三)体检考察
对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区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供给。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四、监督监察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2316845 区人口计生委:232081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316619
整个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颍东区政府网、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ydrsj.yd.gov.cn/)、颍东先锋网向社会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浏览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