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砚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15名公益岗司法助理员公告

来源:文山人社网时间:2013-07-05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

砚山县司法局政工办(联系人:赵洁、朱炳强,联系电话:3122512)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占总分的50%)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用书自行到书店购买。

指定考试用书:人民日报出版社2014最新版《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考试时间:2013年 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

2、面试(占总分的5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开考比例不足2:1的,经考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可按1:1比例进入面试。若有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面试时间:2013年8月30日

面试地点:砚山县司法局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及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时在文山人社网、砚山县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七、工资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月薪1700元。合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 “五险”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对聘用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发放及代缴部分“五险”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122027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砚山县政务网(www.yanshan.gov.cn )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招聘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砚山县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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