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邵阳武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13-07-03
根据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管理人员3名、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管理人员2名、技工学校专业教师2名、广播电视台播音员2名、古城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2名、建筑勘察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规划设计室专业技术人员2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各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武冈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违法多生育子女(含非法抱养和带养)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武冈政府网站(http://www.wugang.gov.cn)和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grsj.cn/index.html)发布并公开张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武冈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缴纳报名费。
4、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报请邵阳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项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考试成绩,凡缺考任一项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并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否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其主要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专业科目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详见招聘计划及职位表),总分100分,时量150分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管理人员职位(0101、0102、0103)、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管理人员职位(0201)笔试折算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合成,技工学校专业教师职位(0301、0302)、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0401、0402)、古城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位(0501)、建筑勘察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0601、0602)、规划设计室专业技术人员职位(0701、0702)笔试折算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的40%和专业科目成绩的60%合成。
考试时间:
7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
下午3:00—5:00 公共科目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技工学校专业教师采取试教方式,广播电视台播音员采取现场播音方式),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折算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如最后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同一职位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对象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