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峨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时间:2013-07-03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以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资格复审材料参加。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下一轮考试的考生不再递补。下一轮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2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八)选岗
体检、考核合格者进入选岗,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若考生在选岗前或选岗时自动放弃,剩余人员按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选岗。空缺的岗位,则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若无人替补或替补人员综合成绩不达60分的,该岗位作废。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自行放弃的,不再替补。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符合回避规定和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由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由峨山县纪委监察局、峨山县保密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峨山县监察局:0877-4011547
峨山县保密局: 0877-4011216
四、报名咨询电话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4011718
峨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7-4013003
玉溪人才网:0877-2071327
五、附件: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