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02
五、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由县人社、监察和教育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7月17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降低比例1:2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采取笔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与试讲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现行本科院校各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总分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不含加分分数)。
参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报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试讲
1、专业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试讲人员素质,确定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试讲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因故出现人员空缺的,在同一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2、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6:4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不含加分分数);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分数排序;若再出现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中“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被考核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暂入编在金寨第一中学,并与金寨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与日常管理由燕子河中学负责,三年支教期满,由教育局牵头考核,考核合格者回一中任教,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试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县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也不指定任何教辅材料。
咨询电话:0564--7356158、0564--735615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附: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