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甘孜州公开考试聘用473名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2
上午 09:30—11:30 医疗卫生专业《专业基础知识》
计算机和财会专业《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3:30—15:00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15:30—16:30 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
(1)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6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0%+政策性加分;
(2)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5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0%+加试《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其中:报考检验、医学影像、口腔、麻醉和公共卫生专业的,其《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
考聘机关于2013年8月5日前将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学历材料。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未在资格复审当日向考聘机关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将被取消资格)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
(四)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的规定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