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省楚雄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高校人才网时间:2013-07-02

3、报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能开考。楚雄市紧缺急需岗位经报名后,计划招聘数与 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但又确需开考招聘(仅限于招聘条件为大专以上的职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是否开考,并报请州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退费时间为 2013年7月25日至7月29日。但因考生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综合素质》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下午14:30至16:30;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

楚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采取《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科总分为100 分。《综合素质》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保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 与组织实施。楚雄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和面试;除教育系统外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专业 素质》。

3、准考证打印

《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应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上午8:00至7月30日上午8:00。《专业素质》考试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于2013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到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4、成绩计算

按百分比折算《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成绩。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楚雄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成绩计算:《综合素质》、《专业素质》、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35%+面试成绩×15%。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综合素质》成绩×50%加上《专业素质》成绩×35%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2)楚雄市除教育系统外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成绩计算:《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50%。

5、考试成绩公布

报考楚雄市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8月15日前在“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基层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2、资格复审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8月19至20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核报考信息、查 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资格复审中若有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 生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经第一次递补后又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在“楚雄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 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 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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