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县2013年选拔聘用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2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讲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或小学四年级内容。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②报考幼儿专业,讲课内容为幼儿中班内容,讲课6分钟,艺术特长展示(钢琴弹奏、唱歌、舞蹈自选一项)4分钟,总分100分。
(四)体检聘用(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体检录取办法详见附件)
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选聘人数及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学历层次的顺序决定取舍,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取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领导组审查后,张榜公示。
(五)分配和岗位培训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对口分配到职业中学任教;中小学教师按考试成绩择优分配各专业人数的10%到城内学校任教;幼儿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幼儿教师见习期在城内幼儿园任教。
二、时间安排
2013年7月3日至7月10日下午前报名。
2013年7月11日进行资格审查。
2013年7月22日组织笔试。
2013年7月26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及初选入围人员名单,可在平遥教育网站(http://py.jzedu.net)或平遥政务大厅查询。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成绩公布时间另定。
三、相关规定
1、凡被聘用的教师必须参加县组织的岗前培训,必须在2013年8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综合素质考评,考评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不予提档。
四、待遇
按人事部、财政部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工资从2013年9月1日执行。
聘用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
本实施方案由县选拔聘用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平遥县选拔聘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注:所有报名考生在平遥教育网站下载如实填写《平遥县2013年选拔聘用教师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