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山西平遥县2013年选拔聘用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2

一、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③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学历要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及中学教师 2013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小学教师 2013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2013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幼儿师范教育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④户籍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和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4张,按毕业证所学专业(含相近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报名,报名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所有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2、报考专业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分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2个专业;

中学教师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4个专业;

小学教师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7个专业;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1个专业。

3、报名考试费:按县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

4、报名地点:平遥县古陶镇西关小学校

5、报名要求

各专业报名人数须达选聘人数的3倍以上,如不达,则按各专业实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确定选聘名额(四舍五入),中小学幼儿教师空余名额由领导组研究进行调剂。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教育局、人事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考试办法详见附件)

考试由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组成,笔试成绩15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00分,总分250分。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平遥县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报考专业、选聘人数、笔试科目及内容

类别 报考专业 选聘人数 笔 试 内 容
公共课 分值 专业课 分值
中学教师40人) 生物 1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学) 30 生物(高中) 120
政治 1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学) 30 政治(高中) 120
历史 1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学) 30 历史(高中) 120
地理 1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学) 30 地理(高中) 120
小学教师160人) 小学语文 3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语文(高中) 120
小学数学 3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数学(高中) 120
小学英语 3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英语(高中) 120
音乐 2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音乐(高中) 120
体育 2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体育(高中) 120
美术 2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美术(高中) 120
计算机 1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0 计算机(高中) 120
幼教(60人) 学前教育 6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 30 语文、数学(高中) 120

各专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先选聘专业课成绩高者,后选聘学历层次高者(学前教育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先语后数),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取舍。

初选人数为选聘人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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