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株洲市炎陵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公告

来源:炎陵政府信息网时间:2013-07-02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提供本人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应当一致。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3年各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年龄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部门认证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一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小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原则上不予开考。但经单位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职位数开考。

报名费用:100元/人。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开始。

2.初试内容:采取现场采访(类似记者出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思维逻辑、场控能力、主题体现、语音音质、形象气质等内容。

3.上镜衣服及化妆品自备。

4.初试地点临时通知。

5.初试结束后,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复试。

采取上镜播音(衣服及化妆品自备)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音音质、仪表气质等内容。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初试结束后,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和复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后不保留。

七、体检、考核

1.体检。复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名。若综合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时,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3-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附件: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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