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省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公告

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01

2、面试(含模具、机械维修与检测专业教师的操作考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予开考,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录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①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讲(其中文秘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模具、机械维修与检测专业还需操作考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试讲时间为2013 年8月8日上午,操作考试时间为8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的合成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六、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按体检项目确定,由受检人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限定一次。

七、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限定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高级技校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报批后,学校则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废除相关手续。

联系人:曾主任 赵老师

咨询电话:8262075 8312343 18973889636

邮箱:136178385@qq.com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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