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来源:新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01
七、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八、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采用一套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对服务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的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最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各类别、专业的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立相应的评委小组,分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
九、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类别、专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各类别、专业的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各类别、专业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卫生局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县卫生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人员岗位认定和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65033580 65033551
附件:
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