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时间:2013-07-0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互联网和电视台向县内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赤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府安东街2号,政府后五楼东);

联系电话:0313-6312188;

报名要求:每名报名人员仅限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赤城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相关工作业绩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凡提供材料与报名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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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式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能力。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一)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考察政审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决定聘用及公示

经考察政审后合格的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在赤城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zjkcc.gov.cn/)和赤城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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