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崇左市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28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核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时,要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审。
(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2013年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对象。如没有合格人选递补的,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报经2013年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体检
(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2013年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龙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zhou.gov.cn)和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8817810(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771-8830013(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
源开发股)
附件:
中 共 龙 州 县 委 组 织 部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