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6-27
由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谈分别占55%和4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吉林省民政厅和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9152087(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民政厅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