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安徽安庆市区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201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2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宜政办发[20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安庆市区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为201名(其中,引进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人才44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57人:市区医疗卫生单位155人、迎江区2人)。具体招聘(引进)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岗位要求“外语水平”的,应具有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CET考试425分及以上或相关语种成绩合格单);要求“计算机能力”的,应具有计算机省贰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要求“学士学位”的,应具有学位证书。

“年龄条件”中“26周岁以下”为“1987年 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硕士研究生招聘及博士与高级人才引进

引进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人才及招聘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对象,经市卫生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报名方式请直接与相关单位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邮箱见附件2)

五、其他人员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

(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3年7月8日上午8时至7月14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5日12时前可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7月16日12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9日16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23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陆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说明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7月23日至24日期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棋盘山路332号11楼)或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市建设路28号4楼)审核确认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市府路7号)办理笔试考试费用减免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23日至24日期间(逾期不再受理),携带相关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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