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27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按所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每门实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按所报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按规定条件改报其它岗位。
笔试时间为每门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现场评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实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高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高低排序确定;还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对应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闻媒体和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聘期内实行试用期一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区监察局对招聘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视情况对整个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行为的人和事作出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2036722
区人社局 205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