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龙里县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龙里县人民政府时间:2013-06-26
(八)讨论决定及任用
龙里县委常委会对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如需经《地方组织法》和有关章程完善任职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经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任用的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但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发现问题且影响任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任职人选。
四、管理和待遇
1、对经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的公选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免职意见,报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试任职务,免职人员按公开选拔前相应的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待遇。
2、县内已考察但没有被任用的,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安排到有关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
3、县外参加公选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可直接作为引进人才调入本县有关部门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标准享受,原公务员、事业身份不变。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同职级安排。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岗位补贴。其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到龙里县工作的,可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4、经过此次公开选拔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将由县委组织部分期分批安排外出培训、挂职锻炼等,加大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培养力度。在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职位空缺补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进员或全县重点工作抽调人员时,原则上优先从公开选拔的后备干部中进行选拔。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县公选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考试、面试及体检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54—5621698(龙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4—5632121(龙里县纪委办公室)
0854—12380(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0854—5621808(龙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本公告由龙里县公选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龙里县201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龙里县公选办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