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省曲靖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曲靖人才网时间:2013-06-26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有效人员(通过报名审核并交费)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

3. 对拟进入面试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详见《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至9月25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地点: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4.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9月22日以前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 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 明。

5. 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6.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教育局将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7.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考生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曲靖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的有关内容。

3.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 据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曲政发【2013】52号)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教育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 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学校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 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教育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前,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曲靖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须与新招聘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曲靖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 曲靖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 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曲 靖市纪检监察机构和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项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教育局人事科:0874-3320758

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0874-333015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74—3128031

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874—331265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874--8967946

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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