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37名工作人员公告(5号)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6-25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1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拟聘用人选公示等相关公告公示类信息,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条件、岗位、单位等信息请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有关咨询电话如下(未加区号的区号均为“0431”):
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82780688—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
89152087—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82750330—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警务处;
88550598—吉林省财政厅人事处;
88690612—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88550231—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89963099—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82752520—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84994058—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
88626602—吉林省林业厅人事处;
85623803—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
85614115—吉林省文化厅人事处;
88618849—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88585875—吉林省粮食局人事处;
85261418—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人事处;
87063065—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资处;
81797166—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组联人事部;
85641778—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82701040—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87958012—吉林省气象局人事处;
84538667—吉林省地震局人事处;
021-62576488—吉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
85279027—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
85237035—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82703553—吉林省统计局人事处。
(二)技术咨询电话
0431—89995765(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三)仲裁监督及举报电话
0431—88690586、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公告);
附件2:2013年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报名信息表(5号公告);
附件3:关于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考生预报名和参加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5号公告);
附件4: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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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厅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粮食局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吉林省气象局
吉林省地震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统计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