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省工商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时间:2013-06-21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需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照百分制评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公告。

(四)考察。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五)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云南省工商局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单位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ynaic.gov.cn)向社会发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联 系 人:张老师,电话:0871-64567579(省工商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4566636(省工商局监察室)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6月18日

云南省工商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详情见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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