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21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2名。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攀委办〔2005〕90号文聘用的工勤岗位人员管理政策的通知》(攀委办〔2012〕86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机关工勤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出生);
4.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使用计算机,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兼具汽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5.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28日和7月1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东区湖滨路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七楼712)。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有驾驶证者)和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另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现场领取),由市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市人民检察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签定劳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者领取《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勤岗位人员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5:1
(二)考试时间:见《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分为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和公文写作测试;
2.考生首先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主要了解考生掌握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力,时间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Word操作70分,Excel操作30分);
3.考生按照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公文写作测试。公文写作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公文写作能力,时间为1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4.根据进入公文写作测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成绩×60%+公文写作测试成绩×40%。
总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pzhjcy.gov.cn/)或电话查询:3365132、3362744;
未达到开考比例,市人民检察院将取消此次工勤人员招聘工作或减少招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