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四川省广安市公开招聘875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安市教育局时间:2013-06-21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 =(《教育公共基础》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6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未参加面试的不计考试成绩。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负责。报考各区(市、县)各职位笔试工作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属学校各职位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得低于3:1(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及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不得低于2:1),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此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职数、职位。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包含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包含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 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8:10-9:40笔试《教育公共基础》,10:30-12:00笔试《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告:笔试总成绩将于2013年7月20日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实际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20日公告。

2、面试报名及缴费:面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面试收费为80元/人。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报考各区(市、县)各职位面试工作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属学校各职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见面试报名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环节因缺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4、面试方式:根据各招聘职位面试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的原则,分设若干组别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其中,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面试为现场实际操作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

5、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我市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职位侧重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涉及的实际操作内容)。各招聘职位面试命题的具体范围如下:

⑴高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高中二年级现行教材;

⑵初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初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其中,化学职位为初中三年级现行教材);

⑶小学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

⑷学前教育职位为幼儿园大班教材;

⑸职业技术学校各职位为职业技术学校相应学科教材;

⑹特殊教育职位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培智教材;

⑺招聘职位未分高中、初中、小学的,按初中职位面试内容面试。

6、面试评分:每个面试组聘请7名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每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评委独立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7、成绩公告:面试总成绩与考试总成绩于2013年8月2日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职位及职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职数时,进入体检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职位的最低成绩,由此产生的体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如某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

2、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于2013年8月2日公告。

(二)体检方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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