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郑州市中原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6-21
3、公示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3天。
(五)试讲答辩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1)试讲答辩形式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2)试讲答辩内容
高中:现行全日制普通高中教科书;
初中:现行新课改教材;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答辩问题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3天。
(六)体检
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毕业院校或现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考察意见。
(八)聘用程序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双方进行双向选择,签定意向书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参与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六)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