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南临沧市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时间:2013-06-19

四、准考证的制作

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作。准考证制作统一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的软件。

五、考务要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5日到市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召开考务会,7月26日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9日前派专车专人将试卷押运到市考试中心。

六、阅卷、公布成绩及查分安排

公共科目考试后的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将于8月9日公布,考生分数查询可登录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lincang.gov.cn/),8月12日—8月15日查分,报考县事业单位需查分的考生,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 分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查分人员花名册传真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个人查分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18时。 根据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3年8月13日12时前将查分人员花名册传真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过时间上级相关部门将一律不予查 分。

七、专业技能考试及有关要求

公共科目笔试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 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制定的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 办法将事先确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8月18日前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划定合格分数线,8月30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事业单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专业技能考试。

八、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 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 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 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中,按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 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 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9月5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9月15日以前办理完成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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