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招考公告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3-07

  (2)面试前复审。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经院(系)和学校审核盖章的《2013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公布。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公示。

  6、面试

  (1)面试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和宁夏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如果不是整数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如果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7、体检

  (1)体检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3)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6)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7)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体检费用由招录机关承担。

  8、考察

  (1)宁夏区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者中笔试、面试总成绩前60名的考生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遵章守纪等情况。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3)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9、公示

  宁夏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0、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不再递补。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公布。

  11、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录用人选岗位确定后,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发录用通知到各有关高校,与录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选调生报到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员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正式录用的选调生按照成绩排名,自主选择确定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县(市、区)基层工作岗位。

  新录用公务员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2、依法登记

  选调生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为本次考试的指定工作网站,招考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2、本公告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选调生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宁人社发〔2010〕120号)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52 6669312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63 5099164

  监督电话:0951—12380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

  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邮 编:750066

  电子邮箱:nxxdsgz @163.com

附件:1、《2013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2、《2013年宁夏选调生推荐报名人员名册》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Copyright © 2011-2022 湘ICP备17009472号-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