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招考公告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3-07

  为加强宁夏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选调一批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宁夏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宁夏开展选调生工作,旨在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招考对象和数量

  1、招考对象:宁夏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宁夏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以及“985”和“211”高校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各类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招考范围。

  2、招考数量:2013年宁夏计划招考选调生60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品行良好,作风端正,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4、2013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能够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4)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5)现役军人;(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考程序

  2013年宁夏选调生笔试与2013年宁夏全区公务员招考笔试统一进行(使用同一试卷),选调生单独划线录取。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宁夏选调生和公务员招考有关职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先组织进行选调生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未被选拔为选调生的,只要取得公务员相关职位面试资格,可继续参与公务员考录的后续程序。

  选调生招考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院校推荐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3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汇总,于2013年3月29日前填报《2013年宁夏选调生推荐报名人员名册》(附件2),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向宁夏区党委组织部推荐。

  2、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

  (2)报名时间:报考者在2013年3月8日至3月17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①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宁夏2013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

  ③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3年3月20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同时报考宁夏公务员的考生不再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申请免交报考费。

  ④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2013年3月20日24: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凡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可拨打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寻求帮助。

  3、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1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13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申论》。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之和。

  (4)报考者于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公布。

  5、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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