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广东省鹤山市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6-17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人数比例为1:2(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于下列网站公布: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srsj.gov.cn/);

鹤山市教育局(http://www.hsedu.gov.cn/)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入围面试对象将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在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须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用人单位须与其签订《考生承诺书》,作出知情确认。签订后的《考生承诺书》,由用人单位当场收回。考生违背承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鹤

山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面试分文化科和术科两类,文化科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采用试教的方式,试教的内容和教参用书统一指定、提供,考生无需准备;术科类(音乐、美术、体育、机械)采用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术科类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按3:7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或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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