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3-04

(七)转递、审核档案

考察结束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要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悔约的,必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改签或改派。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

(八)培训定岗

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特别提示:

(1)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ebgwyj.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报名咨询电话:0311-87907928。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

1、《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职位代码表(应届大学毕业生)》

2、《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职位代码表(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政策解答》

4、《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样式)

5、《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样式)

6、中共党员证明(样式)

7、学生干部证明(样式)

8、《诚信承诺书》(样式)

点击下载总附件


Copyright © 2011-2022 湘ICP备17009472号-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