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盐城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来源:江苏公务员资讯网时间:2013-06-07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1.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一般为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1:3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考试号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安排。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提前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教育网和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学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8233050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