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南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通大学时间:2013-06-07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012082
联系人:徐 勇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3-85012061
联系人:徐双俊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附件: